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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漢中公安局副局長遭民警實名舉報被撤職 [打印本頁]
作者: 豬豬 時間: 2010-3-25 20:43
標題: 漢中公安局副局長遭民警實名舉報被撤職
本帖最后由 豬豬 于 2010-3-25 20:44 編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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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G% V q2 D1 C( _  | 汪廣賦: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局長。主持漢臺分局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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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k% l- k! s. M" I" h 中新社西安3月25日電 (記者 冽瑋) 陜西省漢中市委宣傳部25日向中新社記者證實,經(jīng)當?shù)厥∈新?lián)合調(diào)查組的調(diào)查,日前被3名民警實名舉報的漢中市公安局副局長汪廣賦,因在擔任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局長期間存在徇私舞弊、玩忽職守等嚴重違紀行為,被給予留黨察看兩年、撤銷漢中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的處分。 8 o- k% k8 Z2 f6 ^; q7 B) X$ q7 ]
1月29日23時48分,公安漢臺分局黨委成員、紀檢書記劉繼全、李樹信、尚志3名民警在《漢中吧論壇》發(fā)表題為《漢中的黎明在哪里》的帖文,實名舉報漢中市公安局副局長、原公安漢臺分局局長汪廣賦的有關(guān)問題。引起廣泛關(guān)注,成為網(wǎng)絡和社會的熱議話題之一。
據(jù)了解,舉報人在這篇長達8000余字的材料,詳盡列出了10多起案件,包括案件當事人的相關(guān)信息,甚至寫明了涉案車輛的車牌號,以“證明”汪廣賦2003年11月至2009年8月在任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局長期間的一系列問題。舉報材料稱,這些案件均應被列為刑事案件,涉案人員也應受到刑事處罰,但因汪廣賦的“強制命令”,導致涉案人員均“逍遙法外”。舉報人強調(diào),舉報早在2009年8月就開始進行,件件有據(jù)可查。只為“打抱不平”,如有不實,愿負法律責任。
2 D$ a( p2 a/ a4 L 事件發(fā)生后,當?shù)厥?、市多個部門組成聯(lián)合調(diào)查組介入調(diào)查。漢中市紀委常委會24日深夜宣布,經(jīng)深入調(diào)查,漢中市公安局黨委委員、副局長汪廣賦在擔任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黨委書記、局長期間,存在徇私舞弊、玩忽職守等嚴重違紀行為,經(jīng)漢中市紀委常委會研究,報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、撤銷職務的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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