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《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》會議,決定從2009年一月一日起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。一年多來,教師績效工資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,也成為一個難點問題。 縱觀2009年各大媒體的統(tǒng)計和報道,在實施教師績效工資過程中未能按時發(fā)放、沒有足額發(fā)放、不能公平分配問題突出,矛盾較多,引起了廣大教育工作者的強烈不滿,個別地區(qū)或部分學校甚至出現了教師和政府、教育部門,教師和校長、教師之間不和諧現象,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團結。 分析原因,一是教師績效工資制度公布之后,各級主管部門重視不夠,觀望態(tài)度嚴重,沒有制定實施細則,拖延時間達一年多,和公務員2007年7月開始實行陽光工資過程對比鮮明,致使教師增資落后兩年半,實際上拉大了收入差距;各新聞媒體眾說紛紜,褒貶不一,引起廣大教育工作者嚴重誤會和不滿。 二是中央財政投入120億用于教師績效工資發(fā)放,平均到全國1000萬教師身上所占比例明顯偏少,而各地發(fā)展不平衡,地方財政困難,導致歲末也沒能足額發(fā)放教師績效工資;有些地方甚至出現政府變相降低教師工資收入,導致績效工資制度實際流產,引發(fā)不滿情緒。 三是績效工資發(fā)放制度的制定和發(fā)放過程缺乏監(jiān)督,一些地方由校長一人說了算,或是變相把廣大教師排除在細則制訂之外,向領導層傾斜,沒有堅持向一線教師傾斜的原則,讓廣大教師失望。 四是教育作為特殊行業(yè),自古以來就有“教書育人是良心活”的說法,良心是難以考核的,教育教學質量不能和工廠生產產品一樣對待和評價,這一情況導致教師的積效考核制度制訂難,即使成形的制度也漏洞百出,難以服眾,引發(fā)矛盾。 ! C" a4 S- B& O: d% |5 H5 o
因此建議:! k0 a8 k: J) j4 b
7 g R" }1 X$ r0 H2 _ 一、充分認識中華民族振興發(fā)展離不開教育對人才的培養(yǎng)、對國民靈魂的塑造,離不開“人類靈魂工程師”教師這一事實,高度關注和重視事關全國1000萬教師貼身利益的績效工資制度實施過程,使其成為陽光工程,真正讓“教師工資不低于公務員”的承諾落到實處,把尊師重教族傳統(tǒng)美德發(fā)揚光大,讓廣大教育工作者安心工作,竭誠奉獻,為國家實施教育興國戰(zhàn)略做出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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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增加績效工資中央財政投入比例,努力實現93年就提出的教育經費占GDP比例超過4%的目標;加大監(jiān)督力度,對地方政府挪用教育經費進行嚴厲查處,建議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工資由市一級政府統(tǒng)一劃撥和統(tǒng)籌,確保各地教師績效工資均衡、按時、足額、公平發(fā)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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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制定科學的操作性強的發(fā)放細則。徹底摒棄官本位思想,極強對校長及學校行政領導考核和監(jiān)督;吸收廣大教師參與制定制度和考核辦法,力爭做到公平公正;在制度中兼顧各種崗位,合理劃分等次,真正做到獎勤罰懶,使絕大多數教師的工作成績得到肯定,待遇有所提高,確保形成良好的競爭氛圍,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運行,確保校園和諧穩(wěn)定。 |